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当前的位置: 部门首页 > 工作动态 > 正文 职教法大家谈|厚植法治根基,助力职教发展

2022年4月20日,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了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,这是该法自1996年颁布实施后首次修订。从法律体例上看,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由原来的40条扩展为69条,新增了“职业学校和职业培训机构”“职业教育的教师与受教育者”和“法律责任”三章。从法律关系上看,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针对社会公众关注的“普职融通”“职业本科”“产教融合”等热点话题作出了积极回应,为政府部门、职业院校及其师生、企业及其员工参与职业教育,提高劳动者素质和技术技能水平作出了指引。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,在制度层面为技能型社会的建设保驾护航,为职业教育的发展厚植法治根基。具体感悟有以下四点。

一、依宪立法重视职教

经过本次修订,职业教育法的立法依据由原先的教育法、劳动法升格为宪法,这既体现了立法技术的规范,又彰显了国家对职业教育的重视。职业教育作为一种类型教育,和技术技能劳动息息相关,因此其与普通教育有明显差异。职业教育法作为调整职业教育所涉法律关系的基础性规范,在吸纳、借鉴教育法、劳动法中的共同因素后,针对职业教育特有的“产教融合”“校企合作”“学分银行”等事项进行规范,为开展职业教育各项活动提供了法律依据。

二、提升职教社会认可

长久以来,职业教育一直作为普通教育的补充,公众对职业教育定位为普通教育的替代方案,即在无法进一步接受普通教育时,转而接受职业教育。为营造职业教育发展的良好氛围,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提出建设“技能型社会”,设立职业教育活动周,提高技术技能人才社会地位和待遇,保障职业学校学生升学、就业、职业发展等方面的平等权等。此外,职业教育法还力图推动本科以上职业教育建设、推动普职融通发展,为职业学校学生提供更多选择。上述一系列举措,都是为了提高社会对职业教育的认可度,让家长乐于让子女接受职业教育,让学生主动选择职业教育,让用人单位愿意招录职业学校学生。

三、推动企业参与职教

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提出,职业教育必须坚持产教融合、校企合作,坚持面向市场、促进就业,这是对我国职业教育现状的一种反思。一段时间以来,企业参与办学动力不足、职业教育实训教学薄弱、人才培养与市场需求错位等问题突显,制约着我国职业教育的发展。职业教育法鼓励企业开办职业学校和职业培训机构,支持企业参与联合办学、联合招生、共建实习实训基地,并为企业参与相关活动提供金融、财政、土地等方面的优惠政策,为产教融合、校企合作培育良好环境。

四、明确职教权责义务

职业教育法对各级政府部门、职业学校及其教师、企业开展职业教育、技术培训的职责进行了较为明确的规定,使各参与主体权责分明,保障职业教育的有效实施。在新设立的“法律责任”一章中,职业教育法对企业未履行职业教育相关义务、职业学校办学不力侵害学生权利、教育部门人社部门渎职等行为所应承担的后果做了明确规定,这就为职业教育学生吃下定心丸,避免此类现象的发生。

责任编辑:张文文

来源:学院官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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